【哪些是孕婦不宜?妳怕對了嗎?】 2018.04.09
Q:孕婦與餵乳期的媽咪,到底不能擦哪些成分的保養品啊?
A:保養品的成分,如果對孕婦有威脅,早就被各國的FDA列管了。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化妝品法規,獨立定義過孕婦保養品,或設定標準去特別管理孕婦化妝品。
沒有孕婦不能用的保養品,只有更適合孕婦用的保養品。但更適合孕婦,不是去買那些「標榜孕婦專用」的產品,而是孕婦自己要有顆裝著正確知識的腦袋,才能幫助自己(更正確說是為了肚子裡的胎兒)去過濾篩選懷孕期的保養品。
在沒弄懂之前,別盡聽些有的沒的,毫無根據的傳說,然後就跟著怕起來或擔心的要命,卯起來問品牌~
(1) 你們家的產品裡含有XX,對孕婦安全嗎?
(2) 你們家的產品,孕婦都能使用嗎?
(3) 孕婦可以擦美白、擦防曬、擦抗痘產品嗎?
【妳身邊的朋友,可能發生的故事】
一位孕婦患香港腳(足癣)癢得很,就醫,醫師開了外擦的抗霉菌藥膏。
孕婦問:我查過香港腳藥,屬於C級藥品,說是「避免使用(對胎兒的影響尚不清楚)」,這樣擦了對胎兒不安全吧?
醫師答:建議避免使用,但對胎兒的影響尚不清楚,並不等於是對胎兒有害。香港腳不是急症,若擔心,生完孩子再治療也可以。
孕婦問:那不擦藥,腳癢怎麼辦?
醫師答:沖沖冷水舒服些囉!
孕婦問:沖冷水就會好嗎?有沒有其他替代藥膏可以解決的辦法?
最後,孕婦因為門診沒拿藥,還要求退掛號費。
(以上是發生在台灣的真實故事。)
【FDA妊娠期用藥風險分級制,已取消】
於1979年制訂的,2015年6月30日取消,並實施新標示「懷孕與哺乳期標示規則」(Pregnancy and Lactation Labeling Rule,PLLR)。
2015年6月30日正式生效,自2001年6月30日後上市的藥物,將逐步更改為此標示方法,但藥局販售之非處方藥並不在此規範內。
取消舊制,乃因為五分級的舊制,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與誤會。
舊式分法:懷孕分級(Pregnancy category)
A級藥品:安全
B級藥品:可能安全
C級藥品:避免使用(對胎兒的影響尚不清楚),除非治療上的好處大於風險
D級藥品:避免使用(已證實對胎兒有危險),除非治療上的利益大於風險
X級藥品:致畸胎性(Teratogenicity)
不論是新制或舊制,在外擦藥膏的部分,類固醇(糖皮脂激素)與抗生素,幾乎須都是須要「藉助醫師依據孕婦個案狀況,進一步評估後,才宜使用。
其他非傳染性皮膚病使用,但被列出的有第一代、第二代、第三代A酸,被列為X級與C級。對苯二酚,被列為C級。水楊酸,被列為C級。杜鵑花酸,被列為B級。尿素,被列為B級。氧化鋅,被列為A級。
事實上,也並非含水楊酸就有風險。藥膏,不論是醫師處方藥或是成藥,有對應的適應症,都有固定的藥物添加濃度。
化妝品對水楊酸的規範,濃度上限是2.0%,根本未達藥物的風險濃度值的門檻。尿素也一樣,20%尿素藥膏,列為B級。化妝品尿素的添加量頂多2~3%個百分比。
低濃度,保障了安全,這點孕婦必須知道。
【難道所有的保養品都沒有風險?】
從寬認定,是這樣沒錯。只要避免使用含藥物成分的保養品。藥物保養品中可能存在的藥物成分,主要有尿素、維生素A酸、 水楊酸、對苯二酚、過氧化苯甲醯與褪斑用的三合一藥膏。
但對準媽媽而言,可絕對是個個如履薄冰的謹慎、人人如臨大敵般的把關。所以,得來個從嚴認定。
從嚴認定,是這樣的:有影響健康疑慮的成分,一律避免。
1.孕婦不宜的保健食品(例:Q10、艾地苯、維他命A 酯、類雌激素成分)
2.具滲透性的化學溶劑(例:丙酮、滲透助劑、塑化劑、指甲油、去光水)
3.具毒性的染髮劑與燙髮劑
4.化學類紫外線吸收劑
5.類環境荷爾蒙成分(例:化學防曬劑、特定防腐劑、殺菌劑Triclosan)
6.過度香氛的產品
7.精油類產品(例:麝香、快樂鼠尾草、百里香等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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