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擦遠超過“安全劑量”的保養品,不是把自己當“白老鼠”,而是把自己當“犧牲品”,奉獻給賺你錢的業者】2024.11.22
這個月,食藥署出台一份《化妝品使用成分限制表修正草案》,目前處在意見徵詢中,實施日期指日可待。
這個成分限制表裡,高度引起關注的是「食藥署終於醒了,終於要跟歐盟同步管制Alpha熊果素及A醇的用量了」。
【熊果素】
十幾二十年來,台灣對熊果素的添加上限,一直維持為7%。但未對Alpha型或Beta型,進行名確定義。
在熊果素被列入「法定美白成分」的年代,alpha熊果素還沒誕生,只有Beta熊果素。食藥署直到取消「法定美白成分」,都沒給過alpha熊果素明確的法定上限濃度的規範。
透過科學實驗數據,明確了alpha型的美白效果比Beta型好很多。
但大量的文獻,也證實了alpha型對皮膚的刺激性(與毒性)比Beta型大很多。
新規定公告之前(就是現在),不論使用的是alpha或Beta熊果素,政府管理上,都是含糊的以熊果素添加上限7%來認定的。市場上,強調添加的是alpha熊果素,而不是Beta 熊果素的特別多。甚至以「加了7% alpha熊果素」,來當賣點的也有。
事實上,新規定(向歐盟看齊)是:alpha熊果素,添加上限2%(臉用)、0.5%(身體用)。Beta熊果素,添加上限7%。
一旦公告實施,超過規定濃度的產品,就是違法,會被罰錢,產品會被下架銷毀。為什麼這麼嚴苛?因為超過規定濃度,意味著對皮膚有明顯的刺激過敏風險。所以,得管。
【A醇】
A醇類製品,一直以來在台灣根本就是個不受約制,愛加多少都可以的法外開恩成分。
不客氣的說,高濃度A醇保養品,專找「政府沒在管」的國家銷售。不少進口品牌,生產高濃度A醇產品,在自己的國家是不能賣的,專門外銷到「無法可管」的國家去禍害別國的子民。
新規定是:A醇(或稱視黃醇或Retinol)的添加上限0.3%(臉用)、0.05%(身體用)。
放眼望去,台灣買得到的A醇類保養品,添加量超過0.3%的,1%、2%、3%的不少啊!濃度越高越好賣,「要高的不像話,才能熱賣」!
不少熟悉市場產品現況的人,認為從現在到明年三四月份左右,抓緊還沒公告實施之前的時間,是超標2%alpha熊果素、超標0.3%A醇的那些保養品,開始賤價瘋狂拋售的時候。因為一旦實施,就全部都是違法產品,全都不用賣了!
使用還沒有足夠使用歷史的產品、使用還沒有具體研究結果的產品,可以稱自己為參加集體試驗的白老鼠!
但是,使用已被證實超過某含量有毒性有刺激性有風險的產品,你的價值比白老鼠還可悲,是愚昧到把自己當犧牲品,花錢葬送自己皮膚的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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